一蓑烟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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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9章 癸丑年立春·雪初霁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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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冬天那场罕见的大雪后, 小草已经在悦家饭店呆了半年。悦家饭店是这个落后小镇上最好的一家饭店。在这半年里,他从洗碗工升级成了饭店后厨的帮工,因为掌勺天赋一言难尽, 小草自然是当不了当初应聘的学徒。他平日里只负责切东西, 与他糟糕透顶的烹调技巧不同, 他的刀工堪称天才, 这也是饭店老板留下这个小孩的原因。因为长得好, 偶尔人手不足时还兼任端盘子的。

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他自然从来不知道饭菜除了能吃外,还要讲究色香味俱全。尽管他从小就有洁癖,也就是人们嘴里常说的“富贵病”, 为此没少被孤儿院的其他人嘲笑,但是那也只是有限范围内的讲究罢了,饿极了有的吃就不错了, 你不吃, 自然有别人要吃,孤儿院里挑食的人只会饿死。

饭店老板是个戴眼镜,行事圆滑的人,当初答应小草除了恻隐之心外,也是因为招聘童工省钱, 这小孩也手脚勤快——这时候, 还没有雇佣童工犯法这种说法。

八月的一天, 他突然问起正在擦桌子的小草, “小孩你想不想去上学?”

手里还拿着脏兮兮的抹布, 瘦瘦小小的小孩子站在饭店老板面前只能到他肩膀——老板不高, 他抬头抿着嘴,那双墨如黑曜的眼睛分明是渴望,不过他显然有着不符合年龄的理智和冷静,“我没有钱,而且没有户口。”

他的户口原先挂在孤儿院那,但是院长去的突然,留下这个历史遗留问题。户口即使能解决,但是国家的义务教育还没有落实到他们这个小地方,所以高昂的学费也是道天堑。

老板今天喝了点酒,难得大发善心,又或者是长久以来看小孩顺眼,反正他最后对小草许诺:“你的工资确实不够,这样,我这里先给你垫上,往后就从工资里头扣。你白天去上学,周末和晚上继续在饭店里帮忙。人啊,还是有个文凭好,若不是当年青年下乡……”后头的话老板含在嘴里喃喃自语,他没有听清楚。

小草自然应下,不过他没报多大希望,这世上没有白吃的午餐,这个道理他小小年纪便已经通过艰难的幼年生活领悟彻底,兴许老板酒醒了就忘了。

然而没想到后来饭店老板竟然真帮他解决了户口问题,在九月一号开学前给他预支了工资让他明天去交学费。

办户口那天,小草没睡,擦了半宿的桌子,第二天起床他特地穿了一身最干净的衣裳。饭店老板问他要不要改名字,他没有丝毫犹豫地点了头,然后工工整整地用铅笔在纸上写下了“林葳蕤”三个字。

因为字很复杂,公安局的办事员起先还认不出这是什么字。饭店老板也笑着逗他这名字是哪来的,他告诉他们是自己翻字典取的,大人们都大笑,没一个人相信。

他没有说的是,这是他四岁那年自己给自己取的。

孤儿院的孩子大多是从小被遗弃的,也有因为意外没了双亲又没亲戚愿意接手被送来的大孩子。这些孩子中有一个八岁大的姐姐,以前是上过学的。

其他孩子羡慕她上过学,缠着她讲学校里的故事,她故事讲完了便教大家识字,孤儿院的孩子野惯了,没几个听的进去,一开始都新奇,后来人都散了,只有当时还只有四岁的林小草把她讲的每一句话都记了下来。

那一年刚好有人给孤儿院捐书,里头有好几本厚厚的新华字典,因为没有图画全是字,没小朋友抢着看,林小草成了它的主人。有了那位姐姐的开蒙,记忆力过人的他用三个月自学完了字典,然后翻遍字典给自己起了个名字,只有自己知道的名字。

那个上过学的姐姐曾说过——

“小花小草这种名字好记,但是在学校里会被别人嘲笑的,大人们都喜欢取笔画多的名字……”

听老院长说,林葳蕤是在一个大雪夜孤儿院后面的草丛里捡到的,那天是除夕,刚好过了零点,孩子们通常被允许守岁到这时候就可以去睡了。老院长送孩子们回屋睡觉时听到草丛里有哭声,小婴儿被发现的时候嘴唇都紫了,哭声像刚出生的猫似的,不是夜里安静加上雪后吸音估计都听不到。

院长赶紧将小娃娃抱去医院,得亏他命硬,被这么折腾都活了下来,因为手头也没多少钱,只是吊了一瓶葡萄糖就被抱回孤儿院成了孤儿院的一员。最初是在草丛里发现的,院长也没上过学,姓林,就给取了个林小草的名,也有希望他像随处可见的野草一样顽强生长的祝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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